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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056923

歪酷博客

我只能为你画张小卡片

总在快乐的时候,感到微微的惶恐
总在开怀大笑的时候,留下感动的泪水
我无法相信单纯的幸福,对人生的起伏悲喜,既坦然又不安....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
wenny @ 2010-12-13 14:38

首先,感谢这些年来歪酷博客的一路陪伴

其次,真的要搬家了,新地址:http://blog.sina.com.cn/lifbaby


 
wenny @ 2010-11-26 20:07

总是一分开就开始想他

老公问他想他什么呢,我不知道,就是很想

但是在一起的时候又总是吵

老公单位发了哥伦比亚的衣服,自己不要,给他了,只因为我说他的衣服很少,我很感动
老公说韩志浩就像他的亲弟弟一样,我很高兴

是的,我是幸福的


 
wenny @ 2010-11-26 20:06

离家七年后我回到台湾,一切如常,仿佛我从未远离。

家,还是像从前一样,
有时给你温暖,有时令你抓狂。
家人,没有太大的改变,
有时无话不讲,有时要小心轻放……

清明节,我们去爸爸墓前。
妈妈、哥哥和大嫂布置鲜花和水果,
我和六岁的姪子拔两旁的杂草。

为什么要拔草呢?」姪子问。
「因为这是爷爷的家啊,就像我们家一样,
如果地上有脏东西,当然要清理干净啊! 」
我们上香、烧纸钱,火灭了之后,
妈妈从黑色外套口袋中拿出一个手掌大的红色小包裹,
像包着中药材。我注意看,上面是潦草的毛笔字迹,
我只看出「丰乐镇」三个字。
我不知道那是什么,只知道是老家来的东西。

家,对我来说是个疏远的概念。
回家的路,总比离家的路漫长。
小时候,爸妈把我们送进管教严格的私立小学。
我们住在民生社区,却要到景美兴隆路去上学。
那九年唯一的感觉是:为什么我家住得这么远?
每天早上,我坐○东到新生南路的清真寺,
再换253到兴隆路。
有时候起晚了,爸爸得开车送我,
再赶去上班,最后总是迟到。

有一天起晚,被爸爸说了一顿,
我一气之下大吼:「谁希罕你送啊?
甩了门去坐公车。
那天下大雨,○东特别挤,
摇晃到清真寺,我快要吐出来。
公车停下,一名乘客用手把窗上的雾气擦掉,
我竟看到爸爸的车停在车站旁。
他的雨刷快速转动,两边的煞车灯焦急地闪烁。
他身子向前倚,撑着方向盘,
睁大眼睛注意来往的公车。
我犹豫了一下,没有下车。
我从来没有问爸爸在那里等了多久。
那个早晨,我的家在清真寺,
我宁愿跟陌生人挤在公车上,不愿回家。

上高中后,参加社团,每天七点出门,十一点回家。
上大学后,把户籍迁出台北,
为了申请六人一间、又脏又臭的宿舍。
自以为长大了,就觉得回家是一件不酷的事。

学校拱门长廊,图书馆有浩瀚的典籍。
家里只有蟑螂,和生锈的热水器。
学校有校园美女,女一舍的门口种著禁果。
家里只有发福的阿姨,和没有收好的麻将桌。
家,就像饭店。
唯一不同的是:
每天早上离家时,可以拿妈妈留在茶几上的零用钱。

当兵是第一次真正离家,
长年在家中得到的纵容和尊重,瞬间消失。
以前一回家就关门,
现在睡觉时可以听到一百多种不同的打呼声。
以前是爸妈叫你起床,现在是你站完卫兵去叫排长。
第一次,感到家的可贵。
很多人也有这样的体会,所以晚上洗澡时间,
蓝色公用电话前总是排着长长的队伍,
有些人一讲就是半个小时,你气得想拿刺刀把他分尸。
一个礼拜一次,我们收到家书。
一个月一次,和家人坐在营区的大树。
我不再是大少爷了,我是空军的新兵,
睡在僵硬的木板床上,失眠到天明。


出国念书的那晚,我和爸妈在机场告别。
什么时候再见面,一点把握都没有。
我在早上到达旧金山,朋友接我到学校。
我领了钥匙,搬进宿舍,坐在自己的房间,打开窗。
外面是茂盛的树和灿烂的加州阳光,
我终于到了天堂,但那一刻,一向自信的我开始慌张。
有一些东西不见了,我们虽然努力用各种方式去找回它,
但其实都在隔靴搔痒。
在国外,台湾学生遵循着农历,想尽各种方式联谊。
春节、清明、端午、中秋,我们租下校内的活动中心,
举办舞会和卡拉OK。挤在同学家里,麻将打到筋疲力尽。
我们包粽子,形状和馅都推陈出新。
开国事论坛,有人故意要讲台语。
因为寂寞,爱情也变得容易。
离家的我们睡不安稳,唯一可以依靠的是别人的体温。

第一封家书,在我开学后一个礼拜寄到。
爸爸在信中叮嘱我「出门在外的十一大注意事项」:
「一、开车上路前,先检查汽油与水箱水量是否足够……
四、休息与睡眠要充足,熬夜对身体不好……」
我是史丹佛的MBA,爸爸担心我的车忘了加水。
我的GMAT考得比谁都高,但爸爸担心我不懂得身体健康的重要。

半年后,妈妈来看我。
你早餐都吃什么?」她问。
我会煎蛋饼!
我从冰箱冷冻库中拿出超级市场买来的葱油饼,
丢到平底锅中,上面打一个蛋。
她摇摇头:「你至少要学会做红烧牛肉,这样可以吃牛肉面!」
临走前,她煮了一大锅,
够我、以及我在美国所有认识的人,吃一个礼拜。
她把做法一条一条地写在纸上:
「一、牛肉切成块状。二、把姜打碎。三、葱切成长段。
四、胡萝卜切成块状(要削皮!)……」
洋洋洒洒,也写了十一条。
儿子自己住半年了,
妈妈挂念的还是:
他会不会不知道胡萝卜要削皮啊!

后来我当然从来没去做红烧牛肉,
但当我感受到课业压力时,
我总是在心中默念:「要削皮!要削皮!
那三个字成了我的大悲咒,念着念着,我平静下来。

对留学生来说,回台湾表示你没有办法。
没有人毕业后要立刻回去,大家都想拿绿卡。
为了留下来,我们愿意低头,
去华人的公司做大材小用的工作。
为了打进美国人的生活,
有些留学生甚至刻意不和台湾人交往,甚至以此为荣。
但我们虽然一心一意想移民,
孤单时哼的还是「听海哭的声音叹息着谁又被伤了心却还不清醒」。
朋友来美国玩,最渴望他带来台湾最新的CD。
我们开老远的车去买《世界日报》,
只是想知道台湾两三天前的消息。
住在校外的同学接cable,看得到台湾的电视新闻。
看到立法院打架吐口水,我们竟欢呼起来。
美国幸福地让人觉得虚幻,但你永远只能旁观。
台湾又脏又乱,但至少还有东森主播王佳婉。

出国后,搬家成了常态。
到了最后,不常用到的东西干脆放在箱子里不拿出来。
我毕业后开始工作,没在一个地方待超过一年。
一九九四年,纽约。九五年,东京。九六年,佛罗里达。
在东京,公司在繁华的六本木帮我安排一间公寓。
搬进去的那晚,坐在客厅里看到远方大楼顶端的霓虹灯,
听着电视主持人兴奋的日文,我的胸口很闷。
在佛罗里达,公司在墨西哥湾的海滩帮我找到豪宅。
我在四个房间之间走来走去,不知道该睡哪里。
回到纽约,周末下午在大楼的地下室,
注视着烘干机里滚动的衣服。烘完后,
我拿出衣服,发现内衣还是台湾带来的。
我离家好远,整整差了十二个小时。
但令我激动的,竟然只是内衣上的标志。

离家七年后我回到台湾,一切如常,仿佛我从未远离。
家,还是像从前一样,有时给你温暖,有时令你抓狂。
家人,没有太大的改变,有时无话不讲,有时要小心轻放。
妈妈有时会来我住的地方,帮我烧开水。
对于长大的儿子,这是她少数还能做的事。
妈妈烧水时,习惯把水壶里剩的一点点水倒在一个杯子里,
再把壶装满生水去烧。
我不解地问:「为什么要把剩下的水倒在杯子里?」
她说:「因为烧开的水很烫,几小时之后才能喝。
那几个小时你可以先喝前一壶的冷水。 」
那时我终于了解:家,不是在一个特定的地址。
任何地方,当家人对你表现出细心、体贴、没必要的担心,
和无心的贬抑时,那就是家。
它可以在清真寺,可以在民生社区。
可以在台湾,可以在美国。
可以在冷水和蛋饼之间,
也可以在那碗你永远没有做的牛肉面。

清明节那天,当我们要离开爸爸的墓地时,
妈妈打开手上红色包裹,里面竟然是稀疏的泥土。
她走到棺木上方的草地,一撮一撮,把包裹里的泥土撒在草地上:
「我回老家去了,带回来一些家乡的土,撒在这,你就等于回家一样了。」
我走上前去,拍着妈妈的肩。
她说:「这些土撒在这里,一点都看不出来。我原本以为闷在包裹里那么久,
土一定变黑了。没想到老家的土和这里的土,其实都一样。 」
那些土离开妈妈的手,落在地上、飘在风中,就再也看不见了。
在那一刻,我,曾经住过那么多地方的我,
没有人再提醒熬夜对身体不好的我,
在热水太烫时总有一杯冷水可喝的我,终于回家。



 
wenny @ 2010-11-26 20:05

今年冬天,一只狗教了我爱的道理。

我的公司在大都市里的小巷,公司前的停车场被我们改造成花园。一个星期天下午,一只流浪狗走进花园。站定后,决定不流浪了。


女同事来加班,在花园巧遇了她。看她狼狈惊慌,猜测是流浪狗。她带狗去看兽医,扫瞄了芯片。主人说,他几年前就把狗送人了。送的人,如今也失去联络。「她几岁呢?」我们问。「12岁了。」原始主人说。

12岁,是只老狗了。

我们决定收养她,让她安享天年。


现实考验

爱一个人,一开始一定很兴奋。但当现实的考验开始时,自然就淡了。

爱狗也一样。

起先,我们买了狗屋,把她养在花园。几天后天气变冷,我们于心不忍,把狗屋搬到室内。

因为没有同事方便带回家养,下班后和周末她只能留在公司。问题来了。首先是吃和拉。狗一天要吃、拉两次。周末不上班,谁来喂她溜她?

再来是防盗系统。为了怕她在室内闷坏,我们把窗打开,但这样防盗系统就没办法设定了。又为了不想长时间把她栓着,我们放她在室内自行走动,这又触动了保全的行动感应器。

最后的方法是下班后把它栓在狗屋,窗户开个细缝。这对狗来说并不舒服,对人来说却最方便。周末大家有空就来喂她溜她,忙的话也没办法。

我离公司最近,来的次数多一些。星期六下午来,一进门,被栓住的她抬起两只前腿向我的方向扑来,被栓的喉咙部位发出哀嚎的声音。我走上前解开链子,她猛力甩头朝我乱舔乱篡,好像溺水一般。

礼拜一我跟同事说:「我带她回家吧!


爱狗的资格

我很少有英雄行径,平常也不特别有爱心。当我说要带她回家时,不是在发挥情操,也没有用到大脑。只是一个冲动上来,就决定了。那个过程,像爱上一个人。

爱一个人之后,才发现我也许没有爱她的资格。带狗回家后,才发现我也许没有带她回家的能力。

我妈说:「你还不够忙吗?哪有时间照顾狗?」说的也是,我连照顾老妈的时间都不够。

养狗的朋友说:「养狗跟养小孩一样,养得好要花很多时间。」说的也是,我没养过小孩,嘿,我连自己都养不好!

最重要的,我忘了去看两年前的健检报告,当时验血显示我对猫狗的毛都过敏。


新手爸爸

我知道这样说有些不伦不类,但养狗有点像跟女友同居。

我一人住已久,突然来了一只狗,好像多了同居人。

我让她睡我床边,她早上六点就醒,我自然也起来。天还没亮,脸还没洗,先带她出门大小便。

溜狗不是你溜她,是她溜你。你要跟着她,不是拉着她。她怎么走?我猜不到。她四处嗅,闻到熟悉的味道就抬腿尿,兴致来了就大号。我蹲下来还没捡干净,她拍拍屁股就跑了。

回家后让她自由走动,阳光一照,脚印满地。于是进门后先帮她洗脚、擦脚、烘干。我像个新手爸爸,脚没洗完,全身都湿了。

狗主人最有权威感和成就感的一刻,是喂饲料时。不过狗并不能招之即来呼之即去,有时费心地弄了一碗饲料加苹果丝,她闻一闻(表情像闻街上轮胎上别的狗洒的尿),一声不吭就走开了。


照顾病狗

狗不吃饭,可能是生病了。一天早上在公司,我们注意到她的左眼睁不开。

「大眼睛的狗很容易用自己的爪子抓伤眼睛,」医生说,「帮她点眼药水、吃消炎药,然后戴个『帽子』吧!」

所谓「帽子」,是个戴在脖子上的圆形塑料盘,可以挡掉狗爪来抓自己的眼睛。

回到公司,我发现狗和人一样都不喜欢点眼药水。不一样的是,狗会挣扎地非常厉害。

狗也不喜欢吃消炎药水,嘴死也不张开。我们趁她吃饭时用针筒灌,跟打苍蝇一样,射不准,都射到地上。只好搅伴在饲料中,这会儿,她饲料也不吃了。

狗更不喜欢「戴帽子」,一天不到,她就把帽子挣脱了。

回到诊所,医生换种方法,用胶布把爪子贴起来。「她的耳朵有微生物,像尘螨类的东西。」医生说,「要帮她点耳朵的药膏!

狗不喜欢点眼药水,更痛恨点耳朵药。硬上,她挣扎地像打针的婴儿。硬点,最后只点到耳朵旁边的毛。

那一刻,我发现养狗没那么容易。


爱她还是爱自己

朋友来家里,我把在角落午睡的她抱起来放在大腿上,像热恋中的情侣在公共场所故做亲热。

这样抱着狗,舒服吗?」朋友问。

应该舒服吧!」我说。

是她舒服还是你舒服?」朋友问。

这个无心的问题,让我开始想什么是爱。是啊,她本来在角落睡得好好的,我硬把她抱上来,这是为我,还是为她?她本来就有毛可以保暖,我让她穿上花花绿绿的衣服,这是为我,还是为她?我无聊的时候把她抓过来,她无聊的时候我继续忙我的,这是为我,还是为她?我在家时她就必须在家,我不在家时她也必须在家,这是为我,还是为她?

「唉,你养了狗,想结婚就更难了吧!」朋友半开玩笑地感叹。

我跟着笑,因为同意。有了狗,就有了伴。有了伴,就不会再急切地寻找另一半。因为狗是方便的替代品。她有另一半的好处:陪伴、贴心、忠诚。却永远不会有另一半的坏处:误解、争吵、妥协。狗永远跟着你,什么都听你的,你要怎么样就怎么样,不要求任何回报,只需你一天倒两次饲料,有空时带出去溜溜。哪有这么听话的伴侣?哪有这么单向的关系?我爱狗,只要她一切都配合我。但这真的是爱吗?


不方便的爱

狗和情人不一样的另一点是:情人不会在客厅大小便。

当她第一次在客厅小便时,我还以为是洒出来的开水。餐巾纸一抹是黄的,才知道是尿。当她连续三天的早上都在地板、床单、沙发上留下尿液时,我知道我和她的关系进入了新阶段。

狗一定要打!出租车运将告诉我,「当她尿时,你要打脸或屁股,让她学会不能在家小便。」

我可以打,但怎么可能知道她什么时候尿,在那一剎那打?若是事后指着那泡尿打她,她真的会懂吗?我实验了一下,当她爬上床时,我打她一下警告她别上床。但不打还好,一打她竟然吓得尿出来。

通常床单是在换女友时才换。我没有换女友,但常常换床单。

怎么办呢?我不知道。

我和她真正的问题,是在我过敏症状出现时。

1994年我刚到干冷的纽约,过敏很严重。每天鼻腔都干,早上一擤就冒出血块。那五年看了很多医生,都没全好,但1999年回到亚洲就好了。9年后,我再一次擤出血块。

那跟女生早上在验孕棒上看到怀孕记号一样,我直觉反应是:糟了!这下子怎么办?

医生叫我到大医院验血,如果出来的对狗的过敏指数增加,就表示养狗让我的身体产生变化。

我把转诊单放在夹子内,拖了几个礼拜。

圣诞节前的一个下午,慷慨的阳光照进客厅。被她尿过的地板,此时洗尽铅华、容光焕发。我放下工作,跑到她的角落,帮她按摩。按着按着,她舒服地四脚朝天、闭上眼睛。我就在她的肚子上马沙鸡。她的肚子如此柔软,像我鼻内的黏膜。

我们维持这个姿势,不知有多久。因为我不知道,未来还能不能这样做。在那阳光中,我突然懂了她教我的道理:所谓爱,是当你爱的对象给你造成很多不方便时,你还爱她。所谓爱,是一切变得很脏很乱很麻烦后,还愿意努力。跟一个人在一起,如果都顺着自己,那是爱自己。只有当你愿意为了对方而牺牲自己时,那才是爱别人。当你的爱人不再有初识时的尊贵和优雅,当你自己不再有初识时的耐心和宽大,你们还是要在一起,那也许就是爱。当你跪在冰冷的地板,清理大小便和他吐出来的天知道是什么鬼东西,清完后你还是说,「Yes, 我仍然想跟他在一起,只不过我会建议他多吃青菜」,那,也许就是爱吧。

所谓爱,从你感到不方便的那一刻开始。

朋友跟我说:「你如果过敏不能养,我可以带她回家。」

这句话会解决所有问题,但这念头却令我伤感。为什么伤感呢?朋友有经验,会把她照顾得更好啊!是因为要回到一个人的生活?不再有六点起床的原因?晚上散步的伴侣?想来想去,其实还是在想自己。

所谓爱,是当你爱的对象离开你之后能过得更好时,你乐意看到她离开。


我谈爱、写爱,但不懂爱。我爱狗,爱人,其实只是爱自己。一只流浪狗走进了公司的花园,让我体会到真正流浪的是我。我的鼻腔开始凝结血块,让我发现真正凝结的是我的心。验血报告躺在医院的病历室,我还没去看。我躺在流浪狗的身边,还没看到未来。我走进爱情的花园,敲敲门,可以从此不流浪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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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enny @ 2010-09-27 12:54

江城子
  乙卯正月二十日夜记梦
  十年生死两茫茫,不思量,自难忘。千里孤坟,无处话凄凉。纵使相逢应不识,尘满面,鬓如霜。
  夜来幽梦忽还乡,小轩窗,正梳妆。相顾无言,惟有泪千行。料得年年肠断处:明月夜,短松冈。


         在这首小词中,读不到一句令人感觉“矫情”之语,词语的运用简练凝重。每一个音节的连接都有冷涩凝绝之感,犹如声声咽泣,压抑沉重的气氛就在这“幽咽泉流”中弥散开来,让人艰与呼吸,又难以逃避。

  苏东坡用了十年都舍弃不下的,是那种相濡以沫的亲情。他受不了的不是没有了轰轰烈烈的爱情,而是失去了伴侣后孤单相吊的寂寞。“纵使相逢应不识,尘满面,鬓如霜”在梦里能够看见的,也全是逝去亲人往日生活里的琐碎片断。因为在那些琐碎里,凝结着化不去的亲情。 在红尘中爱的最高境界是什么?执子之手是一种境界,相濡以沫是一种境界,生死相许也是一种境界。在这世上有一种最为凝重、最为浑厚的爱叫相依为命。那是天长日久的渗透,是一种融入了彼此之间生命中的温暖。

        面对这样的深情,解读都似乎是一种伤害,那是需要在生命里反复吟唱,静夜中不断怀思的乐音。无数的人毫不吝惜地把“绝唱”这个词赠与了这首词,然而,时光流转了千年,我们又听到了一生相似的叹息,那叹息给予了我们有一篇值得反复玩味的美文,也让我们更深切地领会了苏子心中的创痛,两个文人千年的唱和,诉说着人世间最值得感念的深情。这就是巴金先生所写的《怀念萧珊》和《再忆萧珊》。不再过多的评说什么,我摘录了其中两个段落,作为本文的结尾,这是《江城子》最深沉的诠释,在这样一个滥情的年代,我们庆幸还有这样的情感值得我们永远的祭奠:


  她不仅分担了我的痛苦,还给了我不少的安慰和鼓励。……我进了门看到她的面容,满脑子的乌云都消散了。我有什么委屈、牢骚都可以向她尽情倾吐。……她不断地给我安慰,对我表示信任,替我感到不平。……今天回想当时的情景,她那张满是泪痕的脸还历历在我眼前。我多么愿意让她的泪痕消失,笑容在她那憔悴的脸上重现,即使减少我几年的生命来换取我们家庭生活中一个宁静的夜晚,我也心甘情愿!
  她离开我十二年了。十二年,多么长的日日夜夜。每次我回到家门口,眼前就出现一张笑脸,一个亲切的声音向我迎来,可是走进院子,却只见一些高高矮矮的、没有花的绿树。上了台阶,我环顾四周,她最后一次离家的情景还历历在目……
  我仿佛还站在台阶上等待着车子的驶近,等待着一个人回来。这样长的等待。十二年了。甚至在梦里我也听不见她那清脆的笑声。我记得的只是孩子们捧着她的骨灰盒回家的情景。这骨灰盒起初给放在楼下我的寝室内、床前五斗橱上。
  悲伤没有用。我必须结束那一切梦景。我应当振作起来,哪怕是最后的一次。骨灰盒还放在我的家中,亲爱的面容还印在我的心上,她不会离开我,也从未离开我。做了十年的“牛鬼”,我并不感到孤单。我还有勇气迈步走向我的最终目标——死亡。我的遗物将献给国家,我的骨灰将同她的骨灰搅拌在一起,撒在园中给花树作肥料。